這些年來,我國在鈦合金加工件的熔煉、鍛造、熱處理、 機械加工等方面的裝備能力和工藝技術得到了長足進步,為生產大型鈦合金飛機框、梁、起落架結構件和航空發動機盤、葉片、機匣鍛件提供了良好的設備條件和工藝基礎。飛機和航空發動機的安全使用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原材料及鍛件的冶金質量、組織狀態、 微觀織構及力學性能等,原材料及鍛件的質量除受制造工藝和設備條件所限外,質量控制的主要手段是通過建立相應的材料和鍛件標準、熱工藝和檢驗標準等。
鈦加工件
我國航空鈦合金材料從研制階段過渡到生產階段的過程中,逐步建立了相應的不同層次的材料標準和工藝規范,如企業標準、型號標準、航空標準、國軍標等, 作為材料或鍛件生產和驗收的依據。我國在役的大部分鈦合金材料以引進國外牌號為主。因此,在制定材料標準和鍛件標準時,基本上是以參考或等效采用國外相關標準的技術要求和規定為主。
在應用材料或鍛件標準時,經常會遇到在化學成分范圍控制、雜質元素含量控制、熱工藝制度、高低倍組織、超聲檢測、力學性能指標要求等條款的理解和實際操作產生歧義的情況。
隨著我國航空裝備的建設,所用的鈦合金鍛件趨向于大型化、整體化、精密化和低成本化,相應所需的原材料規格和尺寸也不斷加大,某些規格尺寸和重 量已超出了目前標準規定的范圍極限。
如某廠正在生產的 φ 500mm 鈦合金大棒材,而現行的標準中規定的大規格棒材尺寸僅為 φ 350mm;某型號鈦合金風扇盤鍛件的重量接近了 500kg,尺寸大,截面厚, 已大大超越以往生產的鈦合金盤鍛件的規格。
因此, 對于這類超大規格的鈦合金棒材和超大尺寸的鈦合金鍛件,如何對其高低倍組織、力學性能、超聲波探傷等技術要求做出科學合理且適度的規定,尚需針對性地加大研究工作,積累數據和經驗,不斷完善、補充和修訂材料及鍛件標準。